| 南 京 财 经 大 学
南财大人字[2003]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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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管理部门科级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部门:
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有关管理部门的科级机构设置方案如下。
1、教务处设教务科、考务科、教材科。教学评价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对内称“教学评价科”,教学督导职能划归教学评价科)。
2、人事处设师资科、人事科、劳资科。
3、财务处设会计核算科、综合管理科、基建财务科;
4、学生处设学生管理科。招生办公室、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设在学生处。
5、保卫处设校卫队。
6、总务处设行政科、动力科、房产园林科。
7、基建处设工程招标科、工程技术科、工程材料科。
8、红山学院设教务科、学生科、分团委。附属机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9、桥头校区管委会设办公室、总务科、保卫科(校卫队与保卫科合暑)。附属机构:沐德苑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水厂。
以上各部门的附属机构无级别。
特此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
二00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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