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经院人字[2001]第186号
本校各部门:
为确保仙林校区今年下半年进驻新生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利于学校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调整学校各校区功能,就福建路校区和仙林校区一体化模式改革中各校区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关于机构和职能调整
1、撤销花园路校区专科部和花园路校区管理办公室。花园路校区全日制专科学生迁移福建路校区,归口各院(系)统一管理;花园路校区成人教育学生由成人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搬出。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花园路校区设有延伸服务机构的,其资产由各职能部门调剂使用;各部门在花园路校区存有资料的,由各部门负责清理、封存;花园路校区专科部和管理办公室的资产由学校总务处统一接收,在全院范围内调剂使用,确保资产不流失。
2、学校终止与南京铁路职工学校签订的举办红山分院的协议,今后招收的红山分院学生迁移到桥头校区,红山分院的管理职能并入桥头校区管委会。
3、总务处科级机构调整设置为:行政科(教室管理中心与行政科合署)、资产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动力管理科、花园路校区管理科。
4、为配合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学校膳食、维修等经营性后勤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的企业化运行模式。后勤服务中心积极创造条件筹建后勤集团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为正处级、副主任为副处级。
桥头校区后勤服务分中心实行桥头校区管委会和后勤服务中心双重领导,以桥头校区管委会为主。
学校的膳食服务工作归口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经营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各校区经营餐饮,现校产处和其他部门经营管理的餐饮统一归后勤服务中心或分中心经营管理。
5、成立学校车队(科级建制),统一各校区车辆的调度与管理,车队挂靠院长办公室。桥头校区车辆调度与管理办法由车队与桥头校区管委会协调后确定。
6、关于桥头校区管委会职能和机构调整。
⑴、桥头校区管委会职能调整为: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要承担桥头校区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校区管理与驻地政府有关事务的联系与处理,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负责校区资产设备的安全,确保校区各项工作稳定健康开展。桥头校区管委会设党总支,负责校区管委会管辖的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群众团体工作。
⑵、根据职能调整,桥头校区延伸服务机构和管委会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学校保卫处在桥头校区设置的保卫办公室成建制划转桥头校区管委会管理。
撤销校工会桥头校区工会办公室。
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内设科级机构调整为:文秘科、行政科,宣传科并入文秘科,撤销组织人事科。
管委会总务办公室内设行政科更名为管理科。
桥头校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由挂靠后勤服务分中心调整为挂靠学生工作办公室。
桥头校区水厂由挂靠后勤服务分中心调整为挂靠总务办公室。
桥头校区学生管理队伍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职学生管理干部按1∶300的比例配置12名,由桥头校区管委会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
7、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正处级建制,编制为3人。
8、成立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所,正处级建制,编制为3人。
二、关于人员调整
1、关于院(系)、部的党政管理人员配备。
院(系)、部根据学生人数、教师人数和工作需要配备相应党政管理人员,具体人数另行核定。
仙林校区学生管理实行各院(系)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学生管理队伍以兼职为主,专、兼职相结合,专职学生工作人员、班主任由各院(系)选聘,原则上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能胜任学生管理工作。
仙林校区建立工作值班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花园路校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对口安排,聘任到仙林校区工作。
3、仙林校区门卫、校卫队的管理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聘请保安公司管理或学校聘任现有教职工管理。校内安全保卫人员由保卫处聘任管理。
4、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挂靠学生处,由一名学生处副处长兼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仙林校区学生公寓管理模式由学生处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报学校审定后实施。
5、花园路校区读者服务部工作人员由校图书馆统筹安排,原则上成建制迁入仙林校区。
6、红山分院、花园路校区专科部工作人员由学校各部门根据校区调整的需要选聘到相应岗位工作,妥善安排。
7、花园路校区其他延伸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由各归口部门统筹安排。
8、桥头校区管委会下辖党政管理人员在校区调整中原则上选聘10%左右到仙林校区工作。
9、其他部门因一体化模式改革急需增加的人员,从校外引进或选留优秀毕业生。
⑴、教务处增加网络工作人员1名。
⑵、团委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名专职团干部、1名心理咨询工作人员。
⑶、学生处在现有基础上增加4-6名工作人员。
⑷、网控中心增加专职人员1名。
⑸、电子商务实验室增加专职人员2名。
⑹、总务处(或基建处)增加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电力管理专业人员1名。
⑺、图书馆增加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1名。
南京经济学院
2001年6月25日
主题词:机构 人员 调整 意见
南京经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1年6月26日印(印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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