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和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世界名校目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Q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7年世界200强高校为准)三个项目。
双创人才:博士授予权高校每校3人,其他院校每校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双创团队:博士授予权高校每校2个,其他院校每校1个。如无合适团队,可不申报。
双创人才:1.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书(高校创新类)、创新创业计划书;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证明;3.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人才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17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4.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代表性文化创新作品、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5.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
双创团队:1.江苏省“双创团队”申报书(教育类)、创新创业计划书;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符合领军人才申报资格条件的证明;3.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人才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17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4.团队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5.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与立项项目关系(含立项批复、参加人员名单)。
双创博士:1.江苏省“双创博士”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4.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5. 《泰晤士高等教育》、Q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公布的2017年世界200强高校排名的复印件或截图。
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遴选程序、对入选项目的支持措施等详见《通知》。各校申报名单确定后,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申报人应客观、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连同推荐报告、基本条件评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于5月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801),联系电话:86718682,E-mail:njueh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