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事业在编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电工、护理、园林绿化、中式烹饪、收银审核、餐厅服务、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汽车维修、图书资料管理、计算机信息处理、行政事务人员(综合仓库保管)等工种。
事业在编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2.需在 2014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4.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1)申报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须连续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且持有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2)申报收银审核技师须持有会计证,有主持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其他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等。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1.只要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可以报名技师选拔考试,没有名额限制。各部门需4月25日17:00之前将推荐人员的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802室。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下载,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2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单位”);
(5)申报工种的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系转岗,同时附转岗前的高级工证书复印件);
(7)工作总结1份(主要内容是近年来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
(9)申报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须连续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且持有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0)各种奖励、成果证书及编写的教材讲义和各种报刊上发表过的专业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11)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评审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且自制封面、目录。
2.技师选拔考试通过人员名单于选拔考试结束两周内,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苏人社发〔2018〕98号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档案袋封面内容:隶属(省直、高校)、主管部门、工作单位、申报工种、姓名、培训单位等基本信息。
档案袋内:审批表一式两份,不装订。申报材料按以下次序装订:目录、技师量化考评表(需公示五个工作日);五年年度考核表、身份证及照片(照片粘在上面)、高级工证书、继续教育、学历、专业论文、工作总结、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特殊工种要求)、各种奖励成果证书、编写的教材讲义以及发表的文章等。以上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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