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做好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南京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nufe.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熟悉少数民族政策,能够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进行交流。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 http://rsc.nufe.edu.cn/)“招聘系统”在线登记报名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告。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实际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满足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开始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所要求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同期毕业人员需提交由就读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后除《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原件留存外,其他证件原件退回,所有复印件留存。
3.进入考核环节人员须按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提交复审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经审查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考核资格。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考核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且应当在学校至少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 86718679, 86718678
联系人:胡老师,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6
联系人:汤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