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高校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8〕7号),为做好我校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要求,学校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评议、审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专家审查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专业教授、相关部门领导等组成,人数不少于17人,其中中青年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设置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要求,学校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每个组人数为3-5人,由各学科专业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构成。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认定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其中包括:①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科研岗人员,能提供教务处确认的教学任务书;②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含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三、认定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9月7日前,各部门将《2018年教师资格预申报调查表》盖上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调查表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njuehr@163.com),未登记在调查表上的人员,人事处不予受理。
2.9月12至17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认定申请流程详见附件材料。
3.9月19日至20日,申请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附件材料中下载并自行打印(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照片与资格认定申报材料中所交照片须一致。我校指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南京市第二医院(钟阜路1号),体检费用自理。届时人事处安排专人在体检现场负责相关事宜。体检指标都正常,体检报告结果要填写“合格”,所有体检检查单要全附在体检表背面。
4.9月27日前,组织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待通知,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可以免测。
5.9月29日至9月30日,申请人根据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将所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装进材料袋并贴好封面(详见附件4),到人事处师资科现场确认,人事处将在系统中给出确认意见。
6.10月9日至10月10日,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进行集中认定,认定结果于10月10日至10月16日在学校公示。
7.10月19日,学校将收集的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认定名称集中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申请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相关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5,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准备,并按步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教师资格预申报调查表.xls
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doc
附件4.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用表.rar
附件5.教师资格申请表范本(一定要认真阅读,并参照其格式填写).zip
人 事 处
201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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