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实辅导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热爱辅导员工作,身心健康;
(三)熟悉少数民族政策,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进行交流;
(四)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学生干部荣誉,或有新疆少数民族辅导员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本科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5日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招聘系统”中查看。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 “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考核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南京财经大学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所有证件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告知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
(4)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718678, 025-86718687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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