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6﹞18号)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和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和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三个项目。
双创人才:“985工程”高校不超过5人,“211工程”高校不超过4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不超过3人,其他本科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双创团队:“985工程”高校不超过4个,“211工程”高校不超过3个,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不超过2个,其他本科院校1个。如无合适团队,可不申报。
双创人才:1.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书(高校创新类)、创新创业计划书;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3.承担的主要创新项目、重要获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和获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证明的复印件;4.个人缴纳社保、事业单位进编证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等。
双创团队:1.江苏省“双创团队”申报书(教育类)、创新创业计划书;2.申报团队中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3.团队承担的主要创新项目、重要获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和获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证明的复印件;4.个人缴纳社保、事业单位进编证明,个人所得税税单,申报团队中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与立项项目关系(含立项批复、参加人员名单)。
双创博士:1.江苏省“双创博士”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3.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创新项目、重要获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和获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证明的复印件;4.个人缴纳社保、事业单位进编证明,个人所得税税单,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等。
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遴选程序、对入选项目的支持措施等详见附件。请于6月13日前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申报人应客观、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签字盖章),连同推荐报告、基本条件评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于6月13日前报送师资科, E-mail:njue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