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江苏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推荐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1.推荐人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请用专用软件填写打印,下载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2.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技能的证明材料;近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
3.《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并附电子版。
上述1至2项材料须按申报人员分别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见附件)。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4028625,电子邮件:njuezp@163.com。
附件:申报材料及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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