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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5〕1号)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第四期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报。
二、 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和3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2015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
三、 申报对象根据通知(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下载)要求,认真填报,并于3月6日前将《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2015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以及其他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803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按规定要求贴上封面。E-mail:njue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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