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即日起,请各院系部门开展2014年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此次统计工作在以往的要求基础上,就本年度实际情况作如下填写说明:
1. 填写要规范,哪个班,多少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上课几周等等,便于查对,也才有存档价值。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 考试课教学工作量计算:每个“头”增加“学分数”的课时作为主考、出卷、改卷的工作量,可乘学生人数系数;流水阅卷不再增加0.5课时。
3. 符合减免工作量的情况写清楚,什么事宜、时间,可减免多少工作量,请在备注中注明。
4. 要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教学计划计算上课周数,因国庆节放假、运动会停课等原因不减课时。个人申请停课、补课要有证明,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填写。
5. 学期中新引进人员工作量要求,如无工作量或工作量不够,不扣津贴。如有工作量且有超课时津贴,则工作量要求按如下算法:全年教学按8个月计,上半年3、4、5、6;下半年9、10、11、12,例如:引进博士讲师5月起薪,则3、4两个月不计,工作量要求220*6/8=160课时,超过部分发放超课时。学期中间离开的人员课时要求计算办法同上。
6. 新评职称人员课时要求:新职称半年+旧职称半年。津贴发放精确到月,如经济学院1档讲师今年6评副教授,7月兑现新工资,工作量要求110+120=230,津贴为(25920*6+27648*6)/12=26784,年底结算部分为26784*0.16。
7. MBA、新疆班、监考酬金另外发放,不填。成人教育工作量不填。
8.担任领导职务的请在备注中注明,如院长,副院长,系主任,系副主任(今年内有职务变动的,请注明变动日期)。
9.红山学院的工作量单独计算。总表中包含红山,如同往年。分表单独统计红山,另外做表。
请各院系部门严格按照《校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详见人事处网站),并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汇总表1(仙林+红山)、汇总表2(红山)】、纸质(须签章)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箱:lantianyuan1019@163.com。电话:86718680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
教师工作量审核表
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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