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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4〕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2013年新增选的“333工程”培养对象均可申请。申请对象原则上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第四期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第四批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各一名申报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三、申请人根据《通知》(可从江苏人才工作http://www.jsrcgz.gov.cn下载)要求和推荐名额(见附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5月5日前将《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二份)、《2014年度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以及其他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按规定要求贴上封面。E-mail: njue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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