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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9-26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从2013年起连续5年在我省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现将我校申报2013年度互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3年江苏省选聘10名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我校可推荐一名教师候选。

二、选聘要求

“双千计划”在选聘条件、选聘程序、考核管理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详见《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教高〔2013〕8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聘用期限

聘期为1年。期满如需延长聘用时间、继续参加“双千计划”,须考核成绩优秀,经派出单位、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同意,并报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备案。

(二)任职形式

高校人员到法律实务部门的任职形式为挂职,所挂职务为法律实务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内可以任命的职务。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13年“双千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2.《2013年“双千计划”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请申报人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获取相关表单电子档。

(二)上报时间

请于9月27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84028625,E-mail:njue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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