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根据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1.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
2.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南京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
3.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来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至少于考试前7天起持续了解南京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4.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合理安排出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