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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1年度师德考核优秀人员先进事迹——张颖

作者:时间:2022-06-16浏览量:


张颖,我校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仲裁委员会第二、三、四、五届仲裁员,沈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2017年被评为第四届南京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自1988年进校以来,爱岗敬业,热忱勤恳,以身施教,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为学校的发展、学生的成长默默耕耘。

坚持法治思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作为法学专业专任教师,张颖教授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进课堂,深挖课程思政元素,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激发学生爱国情怀及为法治事业奋斗的热情;以优秀校友成长经历,激发学生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通过自身参与法律实务经历的分享和案例研讨,培养学生法治思维,强化诚信、公平、公正、敬业、协作、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

张老师关心学校发展事业,担任学校本科教学督导,高质量完成各项检查、评价工作,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出谋划策,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参与学院专业建设,作为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审议学院本科培养方案、法学一流专业的申报材料,为法学专业获得省一流专业付出了自己的一份努力。

张老师关爱青年教师成长,将自己对教师职业的理解和授课的经验,无私传授给青年教师,努力做好传、帮、带,主动与自己指导的青年教师及其他新进教师交流,有问必答,倾囊相助,使青年教师快速地适应教师岗位、完成角色转变。关心学生就业,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就业,提高学生就业率。

吸纳先进教学理念,治学严谨,成效显著

张颖教授承担本科生《商法学》、研究生《商法专题》《公司法实务专题》等5门课的教学工作;担任民商法研究生导师。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探索先进的教学方法,精准定位授课的课程目标,吸纳前沿教学理念,实现从知识传授为中心向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近年来以翻转课堂建设为依托,围绕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开展了系列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先后获得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二等奖,在法学专业课程建设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2021年主持的《商法学》课程被评为江苏省首批一流本科课程。2017年出版《企业与公司法》教材1部, 修订版获2020年江苏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

张老师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近几年来,积极主动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取得优异成绩:2016年获得第一届“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大赛“被申请人队一等奖”,2019获得第四届“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大赛“仲裁庭队冠军”“优秀文书奖”“最佳组织奖”;2019获得第二届“淮海玉龙杯”全国模拟法庭大赛文书三等奖、优秀辩手奖;2020年获得第一届“未来精英杯”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法学论文组优秀奖”;2021年获得“仙林杯”模拟法庭大赛优秀辩手奖。张老师在“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大赛分别获得“最佳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在以赛促学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

践行协作创新,注重实践,回馈社会

张颖教授积极参加社会服务,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用自己的所学回馈社会。2002年开始担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积极宣传仲裁解决纠纷和维权的特点,在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争议时,潜移默化地传递学法、守法、执法的法律意识,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仲裁制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被评为第四届南京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

张老师受邀参加律师事务所对疑难案件的专家论证活动,加强校所联系,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为学校所在地的迈皋桥街道、栖霞街道商会的企业开办讲座,送法到基层;热心解答学校教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商品房买卖、家庭财产继承、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老师们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受到老师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