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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

作者:时间:2007-10-12浏览量:

南 京 财 经 大 学

南财大人字[200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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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帮助学生全面成长,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就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是鼓励广大教师参与本科生的专业学习指导工作,把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为大学生既能成人、又能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爱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组织管理能力强。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学术素养高,治学严谨,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本科生导师的职责

(一)加强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个性化指导学生合理制订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考研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

(二)强化实践训练,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年论文写作,担任实习指导,批阅读书心得、学年论文,有条件的导师可以带领学生参加社会调研等活动。

(三)重视学术引导。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四)主动联系学生。和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月安排和学生交流与沟通的固定时间、地点。

(五)本科生导师须建立导师工作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每学期末对指导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交院(系)。

(六)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反映,并提出建议。每学期初辅导员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一次,介绍学生情况,学期中或期末,导师应至少一次与辅导员沟通学生的有关情况。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将自己在学业等方面遇到的困惑,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二)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学期学习计划。

(三)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五、本科生导师的选聘

(一)符合条件的在校教师原则上都应担任本科生导师,并在各院(系)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二)各院(系)根据学生和导师情况以及实际需要进行聘任。一经聘任,须签署聘任书。为保证指导的质量与效果,导师每人指导的学生原则上每年级不超过15人。

红山学院一、二年级学生导师的选聘由红山学院在我校应用数学系、外语系、新闻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教师中遴选,三、四年级学生导师由学生所学专业所在院系选聘专业教师承担。

(三)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导师在任期中如因进修或工作调动不能继续担任导师工作,院(系)要及时更换。

(四)学生专业发生变更,应由“新专业”所在院(系)为其重新指定导师。

六、本科生导师的管理、考核与工作量确定

(一)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与管理由各院(系)负责,各院(系)可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及本院(系)的特点自行制定实施办法。

(二)本科生导师每学年进行一次工作考核。考核一般采取自评、学生评议、院(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院(系)负责实施。

院(系)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学生的课程成绩(合格率)(包括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知识竞赛的成绩),连续带满一届学生的毕业率、学位率;与学生交流的时间、次数等等。

考核分三级,即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应限定在导师总量的10%以内。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应对各院(系)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优秀导师的奖励与学校先进工作者的奖励相同。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四)本科生导师如对院(系)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人事处提出,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进行复议。

(五)本科生导师按照所指导学生每学年每生100元计发酬金。学校按学生归属将酬金下拨到各院(系),各院(系)根据导师的任务完成情况发放酬金。

(六)本科生导师担任实习指导、批阅读书心得与学年论文等工作,其工作量由学校按规定标准另行计算。

七、其他

以往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解释。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聘任书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是鼓励教师参与本科生的专业学习指导,把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为大学生既能成人、又能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经研究,现聘请您为我院(系)本科生导师。

一、本科生导师应履行的职责

1、加强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个性化指导学生合理制订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考研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

2、强化实践训练,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年论文写作,担任实习指导,批阅读书心得、学年论文,有条件的导师可以带领学生参加社会调研等活动。

3、重视学术引导。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4、主动联系学生。和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月安排和学生交流沟通的固定时间、地点。

5、本科生导师须填写《本科生导师活动记录表》,真实记录指导活动,每学期末对指导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交院(系)。

6、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部)反映,并提出建议。每学期初辅导员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一次,介绍学生情况,学期中或期末,导师应至少一次与辅导员沟通学生的有关情况。

二、关于本科生导师的考核

本科生导师每学年进行一次工作考核。

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学生的课程成绩(合格率)(包括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知识竞赛的成绩),连续带满一届学生的毕业率、学位率;与学生交流的时间、次数等等。考核分三级,即优秀、合格、不合格。

本聘任书一式两份,院(系)、教师各一份。

院系: 教师(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指导学生名单、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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