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7〕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两聚一高”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拔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我校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可推荐2人申报项目资助,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中可推荐2人申报项目资助。
五、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申请材料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公告栏中下载,网址:www.jsrcgz.gov.cn。
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一份);
(2)《2017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申报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4)。
请申报人员于2017年4月1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洁,电话:025-86718677,邮箱:njuezp@163.com。
附件1-申请书.doc
附件2-汇总表.xls
材料袋封面.doc
申请简表中项目“起止年月”填写:2017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