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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4-08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通知,现开展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

一、推荐指标

此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名,可推荐第二层次培养对象7名,可推荐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2名。

我校争取推荐第一层次培养对象4名,争取推荐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2名,争取推荐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6名。

二、选拔对象与条件

1.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仍在培养期和2016年入选的“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3.根据政策,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经考核为优秀的,可留在同层次继续培养或直接申报高一层次进行培养,这部分人员不占学校申报指标。省教育厅已开展了第四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待教育厅通知)拟作为第五期培养对象的,需参加申报,但不占学校指标。鉴于省人才办还未开展第四期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拟作为第五期培养对象的,需参加申报,占学校指标。

4.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未参加期满考核的,不得申报第五期“333工程”。

其他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14日15: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1、各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下载打印材料袋封面并自备纸质材料袋。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个人业绩情况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

4、《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打印并按要求签章。

邮箱:njuezp@163.com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3-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doc

附件4-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5-个人业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