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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6-07浏览量:

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和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6】20号)精神,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申报名额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向省厅推荐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共计10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向省厅推荐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共计4人。

三、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账号和密码请联系李远老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各申报人员请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1份(含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李远,联系电话:86718680,E-mail:240854908@qq.com。

3.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请通过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下载、查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