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凝聚社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现公开招聘2015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7.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须参加由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6日。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对于所在单位不同意,且本人意愿坚决者,可直接与汉办联系,以便汉办出面商议。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共3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电 话:010-58595735/5737/5740/5741/5711/5905/5908/5909/591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邮编:100088)
*我校申报人员请与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孔子学院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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