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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6-19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5〕20号)精神,我校可推荐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各1人,现就做好2015年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5)校内推荐评审时,优先推荐团队带头人或团队骨干,团队有较为稳定的团队成员队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和合作成果。

2.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高校应为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6)校内推荐评审时,优先推荐团队带头人或团队骨干,团队有较为稳定的团队成员队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和合作成果。

二、材料报送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5.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2.请申报人员于2015年6月29日前,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lantianyuan1019@163.com,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803室)。预期不予受理。

3.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4.《实施办法》.pdf学科分组.pdf推荐材料.pdf要求等相关材料请通过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s78/A04/A04_gggs/A04_sjhj/201506/t20150615_190425.html)下载、查询。

长江学者校内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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