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训注意事项:
1.请培训学员务必到指定教室上课,为了保证学员听课效果,请于上课前五分钟进入教室,上课时间务必保持安静,手机保持静音,接听电话到教室外,不影响其他学员听课。
2.培训学员如请假,需交学校人事部门(行政楼801)盖章的请假条给本教室点名老师;学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和配合老师的点名工作,如请假和旷课超过课时、不遵守课堂纪律,按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6﹞5号文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10课时以上者必须重新培训,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全天为8个课时)
3.上课时间和上课科目如有调整,讲课老师会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6718682
2016年岗前培训(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培训点)课表及教室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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