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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4-09浏览量:

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部)、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的师资力量,支持国外汉语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教师的通知》(汉办【2013】99号)精神,今年我校将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汉语教师赴我校合作建立的国外孔子学院任教。现请各有关单位和老师做好推荐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

纽约州立大学商务孔子学院2人

(按1:2推荐教师人选)

二、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 能够熟练使用英语交流沟通,并能够进行全英文教学;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教育背景优先,具有2年以上教龄;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其中一名需具有商科背景,并具有商科课程教学经验和双语教学经验;

5.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6.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报名程序

1. 申请人下载附件中的申请表并填妥有关信息;

2.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人于4月13日前将申请表交至人事处。

四、选拔面试

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后推荐到国家汉办。被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理等。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具体安排待国家汉办另行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申请表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