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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技能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4-02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技能考核

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70号)文件(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9号)文件(见附件2),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

1.申报对象:2013年、2014年符合技术等级升级年限的技术工人。

2.申报条件:严格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7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申报程序:申报人应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学历、技术等级、继续教育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装订成册)。以上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7日17: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

二、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工作

1.申报工种:图书资料管理、汽车实习指导驾驶、计算机信息处理、园林绿化、中式烹饪等40个工种。

2.申报对象:凡符合苏人通〔1998〕101号文件规定,且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的编制内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技术人员和根据人员聘用制正式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在岗人员,并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

3.申报条件:严格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申报程序:技师申报采取个人自愿、单位考核择优推荐、工考部门组织竞争选拔的办法进行。以部门为单位申报,各部门先进行初评,每个部门限报1人。各部门申报时需提交申报人员自己填写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以及申报人员的学历、技术等级、继续教育培训、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装订成册)。以上申报材料务必于4月10日17: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

5.申报选拔评审方法:

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测评,最终推荐1-2名申报人员报江苏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考核评审。

三、其他事项

申报所需表格和其他资料请申报人在附件1和附件2中自行下载。不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联系人:刘艳、何海新,联系电话:84028627。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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