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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4-15浏览量:

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10个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高校申报对象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学科引进和建设的创新团队。

二、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遴选程序、对入选团队的支持措施和申报要求等详见《通知》。我校向教育厅申报的名额为1个。

三、申报团队的领军人才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梅花奖等国家级文化奖获得者,或省“双创计划”专家、“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含以上各类2013年新入选者。领军人才、核心成员应有3名以上于2008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每年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校工作,其他条件应符合省“双创计划”个人基本申报条件。创新团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四、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团队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获得过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得申报。

五、对入选的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由省“双创计划”专项资金在3年内给予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配套经费为省财政下达省优势学科的建设经费。

六、申请团队将下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4月24日前(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申报材料包括:

1.《2013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书》;

2.申报团队中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以及申报单位为引进人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近5年团队承担的主要创新项目、重要获奖、申请和获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4.申报团队中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引进协议复印件。

七、省人才办已将《通知》和有关表格上网,请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下载。

http://www.jsrcgz.gov.cn/news/NewsDetail.aspx?aid=dd16f82e0e01400bb5340033d8a3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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