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内访问学者申请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名额分配
省师培中心给予我校推荐指标2人,学院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访学单位及导师要求
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可查询2021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带“*”标记的导师符合相关要求。
四、访学人选确定
申请人按照以上“访学单位要求”联系接受访学学校(单位)和指导老师,达成接受意向后,填写申请表交选派学校。经由学校推荐、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择优选取,作为国内访问学者人选。
五、计划实施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脱产一年)。
六、经费资助
省财政资助经费2万元/人。
七、访学管理
选派学校应与确定为访问学者的教师签订培养协议,协议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访问学者研修期间,选派学校应加强与接受学校(单位)管理部门和指导老师的沟通,及时了解访问学者的研修情况。
八、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人于6月15日前,将《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行政楼人事处807室,电子版发送至njuehr@163.com,电话:86718682。
附件:《 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docx》
人 事 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