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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资格复审通知

作者:rsc时间:2021-11-23浏览量:

各位考生:

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心理测试环节已全部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采用“线上审核+线下邮寄”方式进行。

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线上提交材料清单”(见下文),于2021年1128日(星期日16:00前将所有材料原件逐一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663183062@qq.com参加资格复审,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同时,按照资格复审线下邮寄材料清单”(见下文),于2021年1130日(星期16:00前将所要求邮寄的材料原件邮寄至南京财经大学。收件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邮编:210023,收件人:胡老师,收件电话:025-86718679。

特别提醒:线上提交和线下邮寄的材料均须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提交或邮寄资格复审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或邮寄资格复审材料,或经查实提交或邮寄的资格复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无法获得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目录

资格复审线上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在一起);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党员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需注明入党时间)

4)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或1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或3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按照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且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等

5毕业未满2年的考生需提供带有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单(或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6)《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资格复审线下邮寄材料清单

1)党员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需注明入党时间)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或1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或3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须按照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且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等

3毕业未满2年的考生需提供带有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单(或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承诺书》原件(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四、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相关问题请咨询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