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7年学术分值统计的通知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2015—2017年绩效工资方案》,将对各学院(部、所)学术绩效进行考核,现进行学术分值统计:
一、 计算分值依据:《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奖励及绩效分值计算标准》(南财大科字【2015】4号)。
二、 统计成果时间:2015.1.1—2017.10.31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必须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 有关说明
1. 团体、合作成果分值分配。跨学院的学科平台、科研平台等分值分配由学科(平台)负责人协调。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均为南京财经大学,则两位作者各获50%分值。
2. 教学改革
教改论文:省级及以上正式出版的教改论文(单篇2500字以上);
专业平台(实验教学中心):重点专业(类)、品牌特色专业等;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虚拟仿真、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等(立项年计入三分之二,结项年计入三分之一);
课程平台: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立项年计入三分之二,结项年计入三分之一)。
3. 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奖励分层级的,按如下标准进行计分:
“333工程”第一层次按照国家级标准计500分,第二层次计200分,第三层次计100分;
青蓝工程:创新团队带头人200分,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40分,青年骨干教师70分;
六大人才高峰:A、B、C、D项目分别为200、150、100、50分;
双创人才200分,双创博士100分。
省优本科论文指导老师: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40分,三等奖70分。
4. 教师外其他职工所取得的和岗位相关的成果,纳入学术分值计算范围,将成果原件送到人事处801室,联系人刘充,联系电话86718682。
四、 填报材料要求
认真学习文件要求,以学院(部)为单位,完成以下表格:
1. 《学院学术分值汇总表》,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由表格中的“审核部门”负责解释。学院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审核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2. 《学术成果清单》,各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科研处。
3. 相关证明材料。参照《学院学术分值汇总表》中的“编号”,其中1.7提供纸质证明材料;2.1-2.7论文部分,提供外文文章复印件和检索报告证明;3.1-3.2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和封底页复印件;4.4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5.4-5.5提供纸质参展证明;7.1-7.2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上述编号以外的成果不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报送流程和截止时间
各院/部的院长/部长校内邮箱将收到本学院的“XX学院基础科研绩效”“XX学院-科研人员名单”。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将相关的清单和材料报送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和确认。审核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2月8日。最后填写完成“学院学术分值汇总表”,由各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人事处801室,联系人李远,联系电话86718680。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5日。
附件:学院学术分值汇总表.xls、学院学术清单附件-教务处.xls、学院学术清单附件-科研处.xls、CSSCI(2014-2015).doc、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扩展版拟收录名单.doc2015-2016(CSCD).doc、北大中文核心期刊.doc
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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